北京市大兴分局严格依照总局、市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,以创建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为重要抓手,与各部门、各属地通力配合、积极行动,实现了镇街层面思想认识零懈怠、责任落实零缺位,通过把握好无传销创建的社村基本单元,实现了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、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无传销组织、无传销人员、无传销活动,并以点带面,逐步筑牢打击聚集式传销的基层防线,不断健全区、镇街、社村三级打击防范传销体系,切实铲除传销滋生土壤,持续增强社会经济秩序保障能力。
一是完善标准,谋在新处。分局基于前期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创建工作的有益经验,相继修订《北京市大兴区无传销社区(村)考核认定办法》和《大兴区打击传销工作考评细则》,对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的认定频次和有效期进行了调整,创新地提出了一次认定、每年复核、有效期两年的认定要求,确保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认定制度契合实际、科学可行。
二是协同配合,建在实处。分局组织13个工商所根据认定标准,协同20个镇街分别确定1个社村为本年度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创建目标。通过强化社村与各街镇政府、派出所、流管办等相关部门打传沟通机制,强化对社村内出租屋、外来人员的管理,强化对涉传线索的发现和预警机制,强化对社村群众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的宣传普及,完善基层打传工作机制。
三是严格考评,创在前列。分局作为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,对各街镇上报的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申报材料进行制度审核、数据分析、实地走访检查,严格依照考评标准,评定出符合无传销社区(村)创建标准且达95分以上的社区(村),完成对区内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的认定工作。本年度,分局终评定出青云店镇马凤岗村、榆垡镇求贤村和兴丰街道黄村东里社区为区内首批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,并进行了挂牌设立。今年,市打传办将大兴区“无传销社区(村)”创建的有关材料转发至各区稽查大队,并将工作经验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推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