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
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(充分条件)的,应当予以终止确认:
1.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,包括报废、毁损和出售;
2.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。
综合上述两个条件,总的来看就是固定资产不能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。
二、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
(一)固定资产出售、报废或毁损的会计处理
不论是出售、报废或毁损,都要通过“固定资产清理”账户核算。
“固定资产清理”用丁字形账户演示如下:
注意:上面的“相关税费”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。
【例题】甲公司有一台设备,因使用期满经批准报废。该设备原价为186 700元,累计已计提折旧177 080元,已计提减值准备2 500元。在清理过程中,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 000元,残料变卖收入为6 500元。不考虑相关税费。
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:
(1)固定资产转入清理
借:固定资产清理 7 120
累计折旧 177 080
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 500
贷:固定资产 186 700
(2)发生清理费用
借:固定资产清理 5 000
贷:银行存款 5 000
(3)收到残料变价收入
借:银行存款 6 500
贷:固定资产清理 6 500
(4)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
借:营业外支出——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5 620
贷:固定资产清理 5 620
(二)其他方式减少的固定资产
对外投资、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所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少,总的原理还是通过“固定资产清理”科目结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