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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实务—固定资产3

一、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
  固定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(充分条件)的,应当予以终止确认:
  1.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,包括报废、毁损和出售;
  2.该固定资产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。
  综合上述两个条件,总的来看就是固定资产不能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。

二、固定资产处置的会计处理
  (一)固定资产出售、报废或毁损的会计处理
  不论是出售、报废或毁损,都要通过“固定资产清理”账户核算。
  “固定资产清理”用丁字形账户演示如下:

注意:上面的“相关税费”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。

【例题】甲公司有一台设备,因使用期满经批准报废。该设备原价为186 700元,累计已计提折旧177 080元,已计提减值准备2 500元。在清理过程中,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 000元,残料变卖收入为6 500元。不考虑相关税费。

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:
  (1)固定资产转入清理
  借: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7 120
    累计折旧           177 080
 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2 500
    贷:固定资产           186 700
  (2)发生清理费用
  借: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5 000
    贷:银行存款            5 000
  (3)收到残料变价收入
  借:银行存款            6 500
    贷: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6 500
  (4)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损益
  借:营业外支出——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5 620
    贷: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    5 620

   (二)其他方式减少的固定资产
  对外投资、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所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少,总的原理还是通过“固定资产清理”科目结转。